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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嘉信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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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丹东嘉信食品有限公司拖欠申请人张庆方劳动报酬一案,2009年,仲裁机构裁决:被执行人支付申请人工资22480元。裁决生效后,张庆方申请法院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刘江南躲避执行,下落不明。被执行人成立于1999年3月9日,注册资金100万;2007年7月26日,刘江南在原址成立丹东旭钜工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70万;随后丹东旭钜工贸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为刘洪波。由于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虽经法院多次工作,执行未果。
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致使外省来辽打工的申请人多年不能返乡,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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