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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桓仁白水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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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鑫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桓仁白水泥厂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案,桓仁法院于2009年2月作出(2009)桓民一初字第8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桓仁白水泥厂给付白山市鑫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款71万余元。 桓仁法院于2009年7月立案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以各种方法规避执行,不履行义务。另外,桓仁白水泥厂在桓仁法院还有数十起执行案件,其中有拖欠民工工资款、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等案件,上述案件均没有履行。桓仁白水泥厂无视法院判决,多次失信,其行为对社会造成很大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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